一道新鐵幕,正搭建在台灣這座島上,任何企業到個人,特別是半導體工程師,只要為中國公司賣命,並且奉上政府定義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你就有可能被視為「經濟匪諜」。
當國家安全變成所有政府機關的責任,一邊,是大獵狼行動——調查局查緝全台陸資的「一○二二專案」上路;另一邊,是大修法行動,累計過去四年,為了打擊中國來台挖人才、偷技術,台灣共有七部法律、十四條法規被翻修。
國安法修正通過「台積電條款」
管制14奈米以下技術,二審就能定罪
其中,又有一條法律,引發業界與學界譁然,那就是過去專辦共諜的「國安法」。
二○二二年,當年僅花三個月修正通過的國安法第三條,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