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世界已經發行三千多萬本書的蔡志忠,是著作權的最大受益者。靠著授權世界各地出版商發行他的書和周邊產品,他的作品每年都能創造百萬元以上的收益。
不過,蔡志忠可不是「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教條的信徒。相反的,在出版界裡,蔡志忠對分享智慧財產權的提倡,比誰都積極。只要不違反他的三不原則:不能修改作品、不作商業用途、不用在曲解作品原意的地方,他幾乎是有求必應。
他的做法,其實一部分也是在為自己的作品「增值」。
「一般人都有個錯誤觀念,以為拿膠膜把書包起來,就能保護作品的價值。」蔡志忠說,在他眼中,分享是讓作品成為社會中的文化現象,能維持作品的價值。再把受歡迎的作品授權做成書、DVD、藝品等,以商品形式收取版稅,版稅收入自然歷久不衰。
網際網路時代
讓內容分享變得容易
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