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市場競爭監管當局13日因谷歌沒有展現與媒體針對新聞內容著作鄰接權談判的誠意,而向其開出5億歐元(約新台幣166億元)的史上最高罰鍰。谷歌表示,對裁決相當失望。

法國競爭管理局(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今天賞了美國網路搜尋巨擘谷歌(Google)一個大耳光,開出5億歐元罰單,原因是谷歌沒有「誠意」和媒體公司針對著作鄰接權進行談判,也就是因使用編輯內容而應該支付的報酬。

未談妥新聞內容使用付費,Google遭法國重罰

法國市場競爭當局主管戴席瓦(Isabelle deSilva)向記者表示,這是法國向未遵守其裁決所開出的史上最大罰單。

在網站公布的裁決內容中,競爭管理局要求谷歌給予媒體機構「目前使用其有版權內容的相應報酬」,否則恐得額外支付每日90萬歐元損害賠償。

谷歌發言人透過聲明向法新社(AFP)表示,公司對裁決「感到失望」。谷歌寫道:「我們在整個談判過程中都表現出誠意。這份罰單與我們付出的努力,以及平台上新聞內容使用的現況都不相符。裁決主要是針對2020年5月到9月間的談判;之後,我們都一直持續努力與發行商及新聞機構尋求共識。」

2020年4月,谷歌被競爭管理局要求與媒體及法新社等通訊社展開為期3個月的談判。然而媒體機構同年9月向當局申訴,指出谷歌不遵守當局的裁決。

此外,戴席瓦指出,谷歌無理由地限縮談判空間,例如拒絕納入被媒體引用的通訊社內容,或將非政治或綜合資訊媒體排除於討論之外。

競爭管理局指責谷歌不願透露「透明評估應付報酬所需的資訊」。谷歌只提供直接廣告收益資訊,卻不願提供所有與內容使用相關的營收,包括間接廣告收入。

責任編輯:謝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