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期限將於5月31日截止,如果還未報稅的民眾,把握時間盡快繳稅。萬一所得稅逾期申報、繳納怎麼辦?本文整理所得稅逾期申報的滯納金計算、補繳資訊。

所得稅逾期會怎樣?罰多少錢?

所得稅沒繳會怎樣?如果綜所稅逾期申報、繳稅,在到期的3天內,也就是至6月3日前都不會衍生罰金。

但要是逾期申報所得稅,或逾期繳納所得稅超過3天(即6月4日起),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就會產生滯納金:

  • 第4日起,每3日加徵1%滯納金,最多加罰10%,共30天;逾滯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 第31日起,每日再加收「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利息,直到繳納稅金為止。

舉例來說,有位民眾本應繳納所得稅1萬元,然而,他因公出差忘記繳稅,直到7月1日才想到所得稅申報逾期。因此,他必須支付包括「應納稅金」、「10%滯納金」、「郵局定存利率×天數」的總和。

所得稅逾期滯納金計算公式如下:1萬元(繳納稅金)+1萬×10%(滯納金)+1萬×1.6%(113年度郵局定存利率)×1=1萬1160元(滯納金、利息計算至元止,小數點後均捨去不計)

各類所得逾期申報罰則

如果所得稅忘記申報,雖然在3日內還不用繳交滯納金,但若被國稅局發現、或被他人檢舉,未依規定申報者,仍會處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或者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兩者擇一,從重處罰。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則可免予處罰。

想知道所得稅逾期該補繳多少錢,可至「財政部滯納金、滯納利息試算頁面」查詢。

所得稅逾期申報怎麼辦?所得稅逾期哪裡繳?

若是綜合所得稅逾期申報,不可再使用網路線上申報,只能透過人工臨櫃申報,須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或就近至地方國稅局查調後,再將相關文件郵寄到戶籍地的國稅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補辦申報所得稅。需要的文件包含:

  • 身分證正本
  • 綜合所得稅申報書
  • 綜所稅補繳稅款申請書-15H
  • 金融機構存款帳戶

(來源:財政部)

所得稅逾期繳納未超過3日

已經申報綜合所得稅,卻忘記繳稅的人,在還不會加徵滯納金的3日內,可透過以下方式補繳:

  1. 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
  2. 自動櫃員機(ATM)
  3. 4大超商(7-ELEVEN、OK、全家、萊爾富,應納稅額需在3萬元以下)
  4. 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5. 電子支付業者App掃描繳款書QR-Code

所得稅逾期繳納超過3日

若是綜合所得稅逾期繳納超過3日,就不能線上補繳所得稅,也不能持繳款書至ATM、便利超商繳稅。繳稅逾期去哪繳?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補繳,如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但不包含郵局,郵局現在已不再代收稅款。

建議民眾在繳稅期限內盡快申報所得稅,或多加利用網路、手機報稅,以免所得稅逾期申報、繳納,除了會被罰滯納金外,還須前往國稅局補報稅,或親自前往銀行等單位臨櫃補繳。

個人所得稅漏報、誤報怎麼辦?

如果已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內,完成繳稅義務,但後來發現所得稅漏報,該怎麼辦?

如果是還在所得稅申報期間,只要線上重新申報即可;但若是已超過所得稅申報期限,則需要臨櫃補報稅才可以。

納稅人需要另外填寫一份完整的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側的「申報憑證」欄位註明原始申報書的收件號碼,同時檢附繳款書和相關文件,重新辦理申報手續。

補繳的稅款將從原本的繳納期限截止後的隔天開始計算利息,直到補繳當日止。利息將根據當年度1月1日公告的郵政定存利率按日計算,一併徵收。

納稅人務必留意,如果是自行發現所得漏報,在還沒有被人檢舉,或是稅務機關或財政部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都可以自動補報、補繳稅款,只會加計利息,不會處罰。但如果是被國稅局查到,所得稅漏報、短報將處以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常見的所得稅漏報情況

1.免稅額申報錯誤

通常發生在扶養親屬時,例如扶養70歲以上的兄弟姐妹或其他親屬,免稅額仍然是9.2萬元,而不是扶養70歲以上直系親屬的13.8萬,這就容易在申報時填錯數字。

另一種是18歲以上、未在學或非身心障礙,正在服役或待業的子女,也不能列為扶養親屬。

2.與配偶分居未依規定據實填報

與配偶分居、各自分別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夫妻,時常在申報書上漏填配偶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也未註明分居,因此違反所得稅法關於配偶合併申報的規定。

3.漏報所得

有4種所得經常會被漏報,分別為:

  1. 房屋租賃所得。
  2. 私人借貸利息所得。
  3. 海外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的海外所得申報)。
  4. 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之交易所得。

4.申報不得列報的扣除額

常見的不得列報扣除額包含:

  1. 捐贈對象不符規定,卻列捐贈扣除額:點光明燈、安太歲或購買塔位。
  2. 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申報金額超過全年綜合所得總額20%的限額。
  3. 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
  4. 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列報不合法醫院的醫藥費,或醫美、整形、月中、看護費用。
  5. 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列報修繕費,或納稅人並未將戶籍登記在該房屋,或房屋已出租使用。
  6.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子女就讀未經教育部認可的學校學費。

參考資料:財政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核稿編輯:陳虹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