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叫這『Entertainment Dollar(娛樂財)』的競爭。」好市多亞太區總裁、職籃聯盟P. LEAGUE+首任會長張嗣漢在接受商周專訪時,提及他對於台灣職籃的願景,是希望籃球比賽,能成為與美國NBA一樣,是能與一般人逛街、看電影等娛樂活動,競逐消費者口袋中新台幣的娛樂體驗。

事實上,NBA曾如此時的P. LEAGUE+一樣,在國內面對其他籃球聯盟的競爭,甚至,該聯盟一度有超過半數的球隊瀕臨破產,它是如何扭轉乾坤,成為年營收超過百億美元、全球商業化發展最成功、最會賺娛樂財的商業帝國?

根據富比世二○二四年最新統計,全球收入最高的五十位運動員中,就有十九位,也就是三成八的人來自NBA,這反映出的是,NBA能成功背後最關鍵的核心策略:「把球星當明星」的商業思維。

他保障球員收入、改革球隊分享制
扭轉NBA逾七成球隊瀕破產困境

這樣的思維,並非一開始就有,時間回到一九八四年,當時,聯盟總共二十三支球隊,就有十七隊面臨破產,這時候,一位扭轉該聯盟困境的人出現了,那就是那年從NBA副主席升任主席的大衛‧史騰(David Stern)。

法律人背景出身,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