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颱風預計今天增強為中颱,最快明天下半天發布海警,後發布陸警,估周四到周六最靠近台灣。由於防疫三級警戒目前尚未降級,不少民眾仍在居家辦公狀態,勞動部今解釋,勞工可不用颱風天出勤是基於人身安全考量,但居家上班的勞工不用出門,不會有出勤上的危險,因此仍需照常提供勞務。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指出,勞基法本來就沒有「颱風假」的概念,勞動部先前訂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若勞工居住地、上下班必經地、工作地任一地點縣市政府宣布停班時,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別處理,也不可扣發全勤獎金、扣考績等不利處分,但未強制規定雇主一定要照常給薪。

王金蓉解釋,若遇到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可選擇不出勤的理由是基於人身安全考量,上下班途中遭遇危險,但假設勞工目前居家辦公,勞雇雙方已約定好出勤方式,勞工在家就能提供勞務,因此也就沒有颱風天出勤的人身安全問題。

王金蓉說,在沒有人身安全風險的前提下,居家辦公的勞工仍必須照常提供勞務。換句話說,即便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居家辦公的勞工仍應該照常上班,不能放颱風假。

不過,如果雇主為了讓全公司一體適用,自行宣布居家上班者也可放颱風假,就另當別論。王金蓉說,如果是雇主在勞工可提供勞務的情況下宣布放颱風假,就必須照常給薪,否則有涉及勞基法未全額給付工資的疑慮。

對於廣大勞工擔心颱風假小確幸將消失,往後若遇颱風,雇主要求勞工轉為居家辦公將成常態,王金蓉強調,居家辦公的條件是勞資雙方事前就約定好,三級警戒期間是因應防疫,勞資雙方才約定工作型態轉為居家辦公,但往後若恢復到公司上班的模式,雇主不能臨時、片面變更勞工提供勞務的方式,必須經過勞工本人同意,勞工若不願意也可提出異議,拒絕接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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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鍾守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