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甜甜的家暴事件,我沒辦法深入討論教會有何問題,因為每個教會的情況都不一樣。我只能說,從基督教的言語來說,神把牧養羊群的使命託付給牧者,但是有些牧者會濫用權柄、讓會眾受到傷害。

當我們參加的團體,不只是教會,有人這麼對我們時,我們就應該斷然離開。如果你現在參加的團體,有下列情況,請務必逃離:

1.團體領袖行事獨裁,我行我素

團體領袖掌握完全的話語權,不容許其他人的看法,甚至只要有異端,就會嚴厲斥責批判。

2.操弄團體或個人的心理

領袖會擅自引用經典並解讀,引導團體風向,讓團體去指責特定人。領袖會以自己的認知,強行加在特定人身上,甚至會指責不服從的黑羊*,認定這個人說謊、不忠誠、私生活有問題、精神不正等。

*黑羊:團體中最不受尊重的成員,甚至會被認為是團體的恥辱。

3.鼓勵偏見與霸凌

用自己對特定人的偏見,鼓勵其他人集體無視、攻擊、污衊,甚至毆打。一旦這個人對外求救,會員會集體支持領袖,而非被霸凌的人。

4.公開羞辱叛徒

會在公開場合宣揚被害人的隱私,鼓勵其他人批判。甚至會以精神領袖的名義,認為這個人的想法、行為,違反團體規章,要求悔過、遵從領袖。

5.製造被害人的愧疚

不斷以各種方式,讓被害人覺得自己做錯事、說錯話;以情緒勒索的態度,讓人以為違反領袖的意思,就是對不起精神領袖、對不起組織、對不起他人、對不起自己。領袖的想法都是為他好,是他自己不識好歹。

6.把「這個人」孤立隔離

完全隔離這個人,希望他不要跟團體以外的人求救,也不要接受外界的訊息。領袖會不斷宣傳外界都是有敵意的,藉此凝聚團體的向心力。

7.背叛團體,就斷絕先前所給的支援

一旦會員不聽話,就會以斷絕支援的方式,在物質與心理上讓會員心生恐懼。例如,心理上會威脅對方下地獄、下輩子會淪為畜生道。物質上,會威脅對方往後找不到工作、沒有支援等。

8.恐嚇威脅與溫柔體貼不斷交替

威脅以後,會給點糖吃,讓被害人以為,這一切的事情,都是因為真的關心他,讓他在成長與挫折中不斷交替,並且聲稱這是一場考驗。

9.團體的家法高於國法

他們通常會認為,國家的許多法律違反團體的規章,不需要尊重遵守。「家法」才是成員應該完全遵守的,當有人為了國法破壞家法,就是叛徒。

10.要求不合理的奉獻,不論是物質或身體

成員的身家都是團隊精神領袖給予的,所以應該全心奉獻給團體,實際上則是供給領導者的個人享樂。

如果你的團體有以上症狀,一定要逃離,也不值得留戀。就像是小甜甜被家暴的這個案件,原本是單純的家事案件,但因為教會領袖介入,甚至批評被害人私生活有問題、阻止被害人報案,才會有這麼多的爭議。

愛家、愛家,為了愛家要忍耐暴力,是不是真的變成哀家,才是真的愛家?

一日家暴終身家暴,除非加害者有很大的決心,否則家暴行為是不會改變的,只會變本加厲。因此,家暴行為不是家醜,也應該外揚,讓司法介入,讓加害人收斂與遠離。如果有人嘗試用中華傳統5千年文化告訴你,你的行為會毀掉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人際關係,甚至毀掉自己;或者是說,你一定有錯、私生活有問題,人家才會家暴你,這已經是檢討被害人了。

他是牧者,不會有錯?如果牧者只重視組織、重視個人名聲,而不在乎國法、不在乎兄弟姊妹的痛苦,一味想掩蓋事實,那麼,他不能稱得上是牧者,神自然也不可能授予任何權柄給他。

所以,如果你在任何團體裡、不限於教會,受了傷,請一定要記得:錯待你的,必定是人而不是神。真正的宗教會告訴你,不論你是什麼樣的人,都會有人、有神一直愛你。

*本文獲「呂秋遠」授權轉載,原文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