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紀錄片導演齊柏林之子齊廷洹,11日受邀至苗栗縣立圖書館演講,卻遭承辦人員言辭羞辱。齊廷洹除了當場向聽眾說明事實、取消演講而去,也在社群媒體上公開遭遇,並透露事發4天以來,沒有接到苗栗縣政府的任何說明。

苗栗縣政府在這起事件傳開後,在10月15日晚間才突然「醒過來」發聲明向齊廷洹道歉、處置失職人員。縣長鍾東錦更接著在16日凌晨親上火線,透過社群媒體發出一篇575字的道歉文,強調「是自己做得不夠好,才會養成如此的部屬」。

鍾東錦的發文,用字遣詞與他長期的外在形象有些違和,但或許很對網友胃口,半天內就有超過數百次轉貼,且多是正面評價。網友甚至用「道歉文典範」來形容這篇文字,也讓苗栗縣政府的這起危機事件沒有繼續延燒。

鍾東錦的這篇貼文不長,但重點金句不少:
  • 一定是我做的(按,應為「得」)不夠好,才會養成如此的部屬,齊柏林先生對台灣的貢獻擺在眼前,你怎麼可以如此放肆?
  • 他滿懷熱情來到這塊土地,而我們留給他的,竟是如此可怕的體驗與屈辱。
  • 這屈辱不但傷害了齊廷洹先生,傷害了他的父親,也傷害了整個苗栗。
  • 承辦人請辭了又如何?科長記過又如何?此一事件故鄉所受的傷痕要多少日子才能癒合?。
  • 我的世界關了燈,陷入永夜般的黑暗,⋯⋯,因知兵卒欺民皆是將帥無能。」

縣級的形象危機,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

從危機處理的角度來看,這起事件註定會是苗栗縣政府的重大形象危機,因為齊柏林的社會形象非常正面,特別是在生態、環保、社會議題等類別中;而苗栗縣圖書館承辦人員的言辭羞辱行為實在誇張,完全沒有任何可以辯駁或同情的餘地。

在如此態勢下,當齊廷洹受辱的消息傳出後,苗栗縣政府只能被動接受「官僚」、「沒有人性」、「污辱人」等罵名,處理危機的做法,除了道歉、懲處失職人員,幾乎沒有第二條路可以選擇。差別只在於要道歉到什麼程度、懲處到什麼程度,以及速度有多快這些技術問題。

到目前為止的觀察,縣府第一時間雖然處理得不妥善,沒有給當事人應有的交代,所幸後知後覺勝過不知不覺。

縣府在消息廣泛傳開後,警覺到應大動作道歉,幾個小時後也以縣長本人名義,懇切的發文致歉,而且檢討事件的措辭嚴厲(如:你怎麼可以如此放肆)、懲處拉到最高(承辦人請辭、科長記過)、道歉姿態極軟(如:我的歉疚與羞慚,難以言喻)。

以政府單位來說,這「三合一」的處理,還算不晚。我認為在危機處理上,已經有亡羊補牢、阻斷負評延燒的效果。

為何需要鍾東錦親上火線道歉?只說「對不起」會怎樣?

網路上也有人討論到:這起事件的高度,有需要到縣長出來表態嗎?縣長的發文有需要寫到帶著矯情感的「我的世界關了燈,陷入永夜般的黑暗,以致於我翻來覆去,輾轉難眠」的程度嗎?

站在危機處理的觀點,對於「一定要縣長站出來」,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一來,齊柏林在台灣人心中的聲望跟正面形象,使事件的後座力不容輕忽;再者,縣府的回應錯失事發第一時間,已經有點慢,所以力度一定要加重。

全苗栗縣也只有縣長,才有足夠的高度和分量表達誠意與歉意,並且能宣示將「全面鎖緊公務員的螺絲」。

當然,縣長需要站出來道歉,並不代表文章需要寫到如此程度。如果是像是傳統政治人物發文或聲明,單純說個「對不起」或許也能表態,但在高度情緒化的網路世界中,勢必會引來「官樣文章」、「虛應故事」、「誠意不足」等評語,不見得能夠收到很好的效果。

危機處理手法當中,有一個很有效的做法,叫做「矯枉過正」,就是「做得比需要的更多一點會更有效」。罵得更兇、處分得更重、道歉得更用力,展現的是縣長的決心、誠意與深切反省。

社會大眾看到,只會稱讚這位縣長有魄力、不護短;至於文字風格特殊,反而引發網路討論,讓平常沒有被特別注意到的苗栗縣跟鍾縣長,意外有了全國性的曝光瞬間。我認為整體來說是加分的。

「矯枉過正」還可以再做得更猛一些,例如鍾縣長可以提著慰問的伴手禮(最好還是苗栗特產)親赴齊柏林基金會,再次向齊廷洹致意。一方面禮數跟誠意做足,二方面也再次行銷苗栗縣跟鍾縣長的形象。

(最後縣府的做法是邀請齊廷洹到縣府作客,與縣長見面。我個人覺得這樣做帶有上對下的「召喚味」,但當事人不在意,也就不是問題。)

危機處理得宜,縮小事件成2日新聞

整體而言,苗栗縣政府第一時間雖然沒處理好危機,但迅速補救,拋出措辭得當、處置明快的道歉文,讓縣府順利在24小時內,挽救一起因為職員個人行為引爆的形象危機。

不僅縮小事件成「2日新聞」,甚至反向化為擴展鍾東錦正面聲望的契機。可見危機處理得宜與否,對事件發展造成的影響有多大。

但再深一層檢討,若縣政府敏感度再提高,在事發第一時間就展現誠意,由高階長官(還不見得需要縣長親自出馬)拜訪齊廷洹,向他道歉並取得諒解。或許能換得齊廷洹調整或下架社群媒體的貼文,化危機於無形,也不需要後續的大動作道歉。這其實才是真正的危機治本之道。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