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疑似涉入京華城案,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及圖利罪偵辦。究竟京華城案有哪些爭議?和柯文哲有什麼關係?哪些人被列為被告?本文一次整理。

柯文哲京華城案司法調查最新時間軸

  • 2024年9月5日:柯文哲上午抵達台北地方法院,地院下午2時再次召開羈押庭審理京華城案,下午5時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 2024年9月4日:台灣高等法院撤回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審。
  • 2024年9月2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 2024年8月31日:柯文哲因拒絕夜間偵訊被檢方當庭逮捕。北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
  • 2024年8月30日:檢廉搜查柯文哲住處、辦公室與民眾黨中央黨部。柯文哲赴廉政署約談,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 2024年5月2日:台北地檢署將柯文哲列為京華城案被告。

京華城案爭議點是什麼?

京華城是位於台北市八德路四段的購物中心,2020年拆除後,計劃改建為4棟地下7層、地上19層的商辦園區「京華廣場」。

而京華城案是指台北市府在該建案改建、開發的過程中,最主要疑似不當提高容積率,引發官員圖利的爭議。如2021年柯文哲市府批准京華城額外的50%容積率獎勵,讓京華城的總容積率高達840%,市值增加百億元。

1.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自創容積獎勵制度

台北市都委會自創「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但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京華城案為「新建案」而非「都市更新案」,卻以類似都市更新的獎勵方式,給予20%容積獎勵,欠缺法律依據。

2.法律適用問題

監察院提出糾正,京華城案作為「新建案」,應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申請容積獎勵,但卻錯誤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和《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也逾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等上位法規的容積率上限規定。

3.公益性和對價性不足

監察院指出,台北市政府給予京華城的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的實際貢獻程度不成比例,難以認定具有市府宣稱的「對價性」。

京華城是什麼?京華城背景介紹

京華城過去是一座大型購物中心,由威京總部集團投資建造。獨特的球體外觀曾經是全球最大的球形建築,2001年開幕時是台灣當時唯一24小時營業的購物中心,在最輝煌的時期創下單日50萬人次的造訪紀錄。

而後因商場定位不明、球體設計致使坪效不佳、周邊商圈低迷等因素,在2019年11月30日不敵虧損結束營業,拆除後原址由威京旗下的「鼎越開發」建造「京華廣場」商辦大樓。現今京華城泛指京華城購物中心位於八德路四段、東寧路和市民大道之間的基地。

容積率是什麼?

容積率是指「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的比率,計算方法是「建築物各樓層面積總和」÷「基地面積」,可以反映出建物高度和基地大小的關係。例如,一片100平方公尺的建地、容積率為300%,可建造的總樓地板面積就是300平方公尺,可以蓋幾層樓則要看建蔽率有多少。

容積率越高,對建商來說越有開發潛力,因為代表可售的樓層面積增加,能提高建案的總銷售金額。

容積獎勵是什麼?

容積獎勵是政府為鼓勵民間參與都市發展和公共建設而設立的制度。例如為了提升公共服務機能、鼓勵民間設置必要公共設施,或是促進大眾捷運系統開發,讓開發商在符合特定條件下,能以超過法定的容積率限制,額外增加一定比例的建築面積,以增加民間參與都市建設的意願。

京華城容積率840%怎麼來的?

京華城容積率840%怎麼來的?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源自於土地變更和複雜的開發過程。1991年,京華城土地從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容積率從300%提升至560%;2001年開業時,實際容積率達678.91%。

2010年京華城申請重建時,郝龍斌市府解讀京華城的基準容積率應為392%,引發威京集團不滿,認為容積率縮水。經過多年爭訟後,2018年柯市府確認法定容積率為560%。

2020年,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20%並購買30%容積移轉,使總容積率達到840%,引發外界質疑柯文哲市府官員涉及不當圖利。

京華城容積率變化的重要時間軸如下:

  • 1987年:威京集團購買京華城土地,屬第三種工業用地,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容積率為300%。
  • 1991年:京華城用地由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為560%),條件是捐贈基地面積30%為公園用地,台北市政府核定容積率為392%(560%的7成)。但在都市變更以前,威京集團已獲准建造12萬平方公尺的工業大樓,換算容積率為646%,2001年實際完工實際達678.91%。
  • 2018年1月:柯文哲市府依變更都市計畫,刪除保障樓地板面積規定,容積率增加為560%。
  • 2020年7月:都委會會議確認法定容積率560%,並考慮增加獎勵項目。
  • 2021年11月:台北市府正式公告京華城容積率840%,為原有的560%,加上20%的容積獎勵112%,再加上30%的容積移轉168%。

柯文哲和京華城案有何關聯?

柯文哲和京華城案有何關聯?主要源自於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的決策。法務部廉政署懷疑,柯文哲在推動京華城容積率從560%增加至840%的過程中,可能有違背職務收賄和圖利的行為。

京華城案收押和被告名單

柯文哲(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被告,裁定羈押禁見)

因京華城容積率於任內暴增,柯文哲涉嫌圖利護航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並有滅證、勾串之虞,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被法官裁定駁回、無保請回,後北檢提出抗告,由高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北院召開羈押庭重新審理,北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彭振聲(前台北副市長,被告,裁定羈押禁見)

受柯文哲指派,擔任京華城專案負責人、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為其圖利和賄賂金額龐大,且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應曉薇(台北市議員,被告,裁定羈押禁見)

創辦「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並於協會帳戶收到沈慶京交付的款項達4740萬元。應曉薇多次從此帳戶提領大額現金,用於償還自身銀行債務、存至辦公室執行長兼男友王尊侃的帳戶,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經北院獲准。

沈慶京(威京集團主席,被告,裁定羈押禁見)

於2018年至2021年間涉嫌指示旗下公司,陸續提撥公關費至應曉薇創辦的協會帳戶,透過其向台北市府遊說放寬京華城容積率;並於2020年2月透過應曉薇拜訪彭振聲。北檢以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陳佳敏(應曉薇助理,被告,200萬元交保)

曾提領「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帳戶200萬現金,存入應曉薇帳戶,支付其信用卡費,遭北檢以被告身分傳喚。經檢察官複訊後,陳佳敏以200萬元交保。

吳順民(應曉薇助理,被告,裁定羈押禁見)

曾多次提領「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帳戶中的金額,轉存入王尊侃帳戶;並身兼威京集團子公司兆欣公司的顧問,曾為集團的土地開發和京華城案提出意見,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認為吳順民涉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王尊侃(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被告,500萬元交保)

同為應曉薇男友,在沈慶京分批匯款給應曉薇期間,由應曉薇助理吳順民、陳佳敏等人,提領現金後存入自己的帳戶,遭北檢以被告身分傳喚。經檢察官複訊後,王尊侃以500萬元交保。

邵琇珮(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被告,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多次以都發局總工程司職位,參與京華城案容積率審議會議,並針對都市計畫法24條修法提出意見,涉嫌貪污圖利,遭北檢以被告身分約談。檢察官複訊後裁示請回,並限制其出境、出海及住居。

陳玉坤(京華城董事長,被告,1200萬元交保)

由於京華城和威京集團於2020年透過應曉薇向柯市府陳情,要求將案件送交都委會,北檢以被告身分傳喚陳玉坤。經檢察官複訊後,陳玉坤以1200萬元交保。

京華城案柯文哲怎麼回應?

參考資料:中央社監察院新北市捷運局維基百科

核稿編輯:林易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