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國半導體產業在全球的領先地位,行政院院會17日排定討論被形容為「台版晶片法案」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業者研發費用和設備支出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修法後台積電、聯發科等半導體大廠都有機會適用,減稅優惠預定明年上路。

艾司摩爾 加碼投資新北

此外,全球第三大DRAM廠美商美光16日宣布推出旗下最先進的1β(1-beta)製程DRAM晶片,並預告明(2023)年會將該製程導入台灣廠區生產,是全台最強的DRAM製造技術。而全球最大晶片微影設備製造商艾司摩爾(ASML)也決定加碼投資,規畫在新北市林口工一產業園區內新建廠區,副閣揆沈榮津透露,投資案將於明年7月動工,將是艾司摩爾在台最大投資金額。艾司摩爾則表示投資案將在新北市,但不透露細節。

新冠疫情引發斷鏈危機、美中科技戰升溫等因素,美國、歐盟、日本、南韓等國近來先後祭出政府補貼,推動半導體生產在地化。經濟部官員表示,各國都在補助半導體產業,台灣也要提出作法,但考量我國已是領先者,政策上更應鼓勵先進研發,持續尋求先進製程突破,「把雞養大」。

增訂條例 首重前瞻創新

經濟部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二,明訂在國內進行前瞻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符合「適用資格條件者」,投資在前瞻創新研究發展的支出,享有25%的研發投資抵減,購置先進設備當年度抵減率5%,且無投資抵減支出金額上限。不過,單項投資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2項同時申請則以營所稅額50%為限。

官員表示,修法3大適用要件為「研發費用達一定規模」、「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針對研發費用標準門檻原訂100億元,討論後降為50億元,細節仍待兩部協調後,另以子法訂定。

有效稅率 12%為基礎

有效稅率方面,財經官員說,財經兩部已有共識,將規範有效稅率至少12%為基礎,後續在2024年跟進OECD國家施行最低稅負15%,屆時若歐洲國家實施時間有變,保留政院核可延後1年的彈性空間,換言之,最晚2025年有效稅率會訂在15%。至於施行期間預計自明年起到2029年底,細節仍待行政院會核定。

據了解,包括台積電、聯發科、日月光、鴻海、瑞昱等公司的研發支出都超過百億元。台積電昨回應,公司持續投資台灣,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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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倪旻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