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總算結束了,從森喜朗與石原慎太郎計畫爭取主辦權開始,賄賂、標章抄襲、性別歧視、高額預算及Covid-19疫情,這場奧運路程坎坷。

雖然過程顛簸,不少人在看完奧運的瞬間,都感到胸口一陣洶湧,從選手的精采表現中,獲得勇氣、希望和感動。但,比起主辦國所背負的龐大負擔,這些「感動」真的值得嗎?

奧運結束後,觀眾的生活恢復常態,原先缺乏贊助的冷門項目選手,即便在奧運舞台上發光發熱,下了舞台,仍舊找不到廠商贊助。我們或許該思考的是:為什麼要辦奧運?辦奧運的意義是什麼?

「昂貴東奧」結束後,日本得到什麼?

2020年初,疫情影響,日本國內出現要求奧運停辦聲浪,便有鉅額違約金一說。當時,前日本奧委會理事山口香說:「會有這麼不合理的條文,就必須要理解,奧運其實是一場徹底的商業行為。」

1984年洛杉磯奧運開始商業化後,轉播權、贊助權等龐大的經濟利益逐屆擴大。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的花費,是1964年東京奧運的20倍。2012年倫敦奧運的花費,則達到1964年東京奧運的53倍。本屆東奧籌備時,時任東京都知事猪瀬直樹曾信誓旦旦地說:「東京奧運的主場館會在40年前的國立競技場基礎上改建,這將是世界最節省預算的一場奧運大會。」但最後完工費用高達1兆6640億日圓,比當時提交預算(7340億日圓)多出1倍以上。

早有學者以歷屆奧運主辦城市的經濟發展,檢視奧運的存在價值。奧運商業化之後,過剩投資造成經濟負擔,許多城市不受其利、反遭其害。

以1998年長野冬季奧運為例,一直是日本地方自治體財政模範生的長野縣,1992年縣府還有600億日圓盈餘。申辦冬季奧運之後,光場地建設預算就超出原規劃的400億日圓,最後場地與營運費用合計達千億日圓。迫得長野縣發行1.4兆政府公債借錢,經過20年才勉強還清債務。而長野縣民,每人平均負擔65萬日元債務。

2020年東京奧運,東京都負擔1兆4195億日圓債務,中央負擔1兆3059億日圓赤字,這場花費了日本稅金近4兆日圓的運動賽事,目前還沒有任何明確的債務解法。但可以確定的是,不論是中央或東京負責消化這筆赤字,最後都還是會動用到日本國民的稅金。除了「感動」之外,奧運能否為日本帶來相對應價值?這成了日本民眾關心的話題。

看重收視率、娛樂性,運動選手被犧牲?

山口香也指出,要避免奧運過度商業化,奧運比賽的項目應該有所取捨。足球、網球、高爾夫等本就有全球性賽事的熱門項目,其實沒有必要放進奧運賽程。網球有法國及溫布頓的網球公開賽,足球有世界盃,這些項目的運動員,相對容易得到曝光價值。反觀馬術、舉重這些冷門的運動項目,更倚重奧運增加曝光度,也是真正能彰顯奧運價值的所在。

舉例來說,今年馬術比賽,選手不得使用自己習慣的馬匹,必須抽籤選用大會提供的馬匹,使得最被看好的德國馬術選手安尼卡・史樂,因為搭配的馬匹「聖男孩」不聽使喚,痛失金牌。雖然馬術協會解釋,騎手透過抽籤選到不同馬匹,才能讓比賽增加可看性。但這樣的說法,是否與奧運競技的目的有關?或只是把這些冷門項目當成娛樂項目?現在也成了議論的焦點。

又比如,網球賽事的時間,原本為了配合美國轉播,選在猛暑的正中午舉行,引來選手抗議,最後才更動賽事時間。將來,熱門賽事的日程,是否要配合特定國家的觀賽時間轉播?

不斷膨脹的奧運主辦經費、不合理的奧運主辦合約及奧運比賽項目,是否該有所調整?奧運重視的是收視率、娛樂性,或是讓運動選手安心競技?這些問題,都會因為東京奧運重新搬上台面討論。東京奧運總算結束,3年後的巴黎奧運,真會比較好嗎?還有太多議題在發酵醞釀中。

責任編輯:李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