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權」話題,最近經常出現在新聞版面上。日本雖然也漸漸開始出現對傳統男尊女卑觀念進行批判的聲音,但整體來看,大部分日本民眾的觀念,尤其是年長一輩,依舊停留在昭和時代,並沒有隨著時代進步。

上個月,時尚模特兒牧野紗彌宣布離婚的消息成了新聞焦點。今年37歲的她,除了是許多時尚雜誌的模特兒,私下也是3個孩子的媽媽。結婚12年的牧野,今年決定跟丈夫離婚,但他們離婚的原因不是因為感情出現問題,而是希望對日本現行的婚姻法律制度進行「自我升級」。

一輩子演好「賢妻良母」

「從小我媽就告訴我,女人註定一輩子就要當一個好演員。」牧野回想小時候,總被媽媽耳提面命,以後長大要作「賢妻良母」,不管心裡有什麼想法或不愉快,為了家庭的和諧歡樂,都要忍下來,當一輩子「稱職」的好媽媽、好太太。

牧野25歲時懷上第一胎,當時的她也抱持著跟媽媽同樣的想法,努力想扮演一個好太太、好媽媽的角色。但在她生下第三胎,重新回到模特兒工作時,她忽然發現「我為什麼要把自己搞得這麼累?」牧野的丈夫是個標準的日本男人,白天上班工作,晚上回家就是躺在沙發當薯片人,不論牧野工作有多忙,丈夫完全不會動手做家事或照顧孩子。牧野的丈夫不是不愛她,只是他覺得育兒和家事本來就是女人天生的「職責」。

有一天牧野工作回家,發現家裡一團亂,她驚覺:好媽媽的定義,應該要被重新定義了。於是她找了丈夫商量:「你要不要從下個星期開始,花一個星期的時間,把我每天在家裡做的事情,自己做做看?」丈夫剛開始面有難色,但在牧野的堅持下只好答應。

「做了一個星期才發現,原來妻子做的事情真的不是一個人做得來的。」牧野的丈夫在這一個星期真正體認到當一個職業婦女有多辛苦,把家務全推給妻子是一件多不公平的事情,從此兩人開始分擔家事及育兒工作。

只屬於「丈夫家」的孫子

不過,這還不是牧野追求性別平權的終點。在日本,只要男女雙方結婚,女方就得放棄原有的姓氏,改成與丈夫同姓。雖然日本國會對「夫妻別姓」的立法議題一直有所討論,但是直到現在也沒有個一錘定音的結論。

「小孩出生後,想要跟娘家討論孩子的問題,我媽總會說:『那是他們家的孫子,你要跟你的婆家討論。』」女人出嫁後,就成了丈夫家的媳婦,生的小孩就是丈夫家的孫子,甚至連原本的姓氏都要被消滅。

牧野紗彌認為這樣的制度很不公平,於是她跟丈夫商量離婚。「起初聽到紗彌說要離婚,心中覺得很不安,但後來想想,如果除了姓氏改變之外,什麼都沒有變,似乎也沒什麼不妥。」丈夫答應離婚後,兩夫妻還把三個分別是11歲、10歲以及6歲的孩子找來,一起開了場家族會議,把爸爸媽媽的決定告訴孩子,獲得孩子們的認同後,他們簽下離婚同意書,此外還簽了一份「事實婚」契約書。

在日本,「事實婚」的定義有兩種,一種是沒有舉辦婚禮,但有前往戶政機關進行婚姻登記。另外一種就是像牧野紗彌這樣,他們取消了法律定義的婚姻關係,但在生活上依舊保持原本婚姻的生活型態。

取消了法律婚,讓牧野在工作合約等重要的文件簽署上,不必再使用夫家的姓氏。「人生100年的時代裡,不太可能只仰賴伴侶支持自己一輩子的生活,現代女性除了結婚、生產之外,還必須回到職場。應該有更多不同選擇的自由,重新定義婚姻是日本社會應該正視的問題。」

現在牧野一家五口,仍然像往常一樣和樂融融地生活著。牧野說:「我不必像母親說的,一輩子在家裡當一個演員。因為只有真心開懷的笑容,才能夠感染到家裡每個成員的內心深處。」

責任編輯:李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