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因為核薪規範,我得用低於那人期待薪資的起薪來用他。他的期待薪資是因為對自己的市場價格定位非常清楚,不是白目來亂的那種。求職者表示他願意接受。

當天下班開車回家的路上,怎麼想都覺得不對勁,忍不住停在路邊打電話給我一位好友,他是位事業有成的老闆,想聽聽他的看法。他認真告訴我:「這絕對不行,你給他多少薪水,他就只會設定自己做那個薪水的事,如果你給他的薪資只有他期待薪資的60%,那麼,他自然就會只拿出少於60%的力量產出,這是等價交換的概念。我是你,寧可另尋他人。

可能很多人會想:我現在用人若渴,求職者都願意低就了,不就是公司賺到,哪有拒絕他的道理?而且,如果此人能力資歷真的不錯,那應該在市場上非常搶手,到底是有多艱難的原因,讓他屈於接受較低的薪資?

我還真遇過不少,有為了照顧生病的家人,所以需要回鄉工作、有為了完成學位,所以必需找個暫時的棲身之所⋯⋯可是無論如何,多半他還是帶著「我只是暫時不得已」的心態,這種不得已,多不會長留,也難全心投入,接下來的合作其實很容易令彼此都失望。

公司vs員工,對價觀點不一樣

那麼,關於「薪資期待」這件事,求職者和公司到底是怎麼思考的呢?

公司想的是(先做到再給):你如果能力那麼好,就先領標準的基本薪水,然後快速證明自己值得你提出來的薪資。

員工想的是(先給我才做):你如果要求我做到某些績效,這中間是要付出很多時間和犧牲的,不是理應要先給我那個對應的薪資嗎?

當兩方的「對價觀點」找不到交集的時候,常常就是「慢性互相傷害」的開始。

於是第二天,

求職者:「沒關係,我願意先領低一點的薪資⋯⋯」
我:「我知道你值得你提出來的數字,很遺憾我們核出來的薪資不符你的期待,所以,等我努力到能請得起你的時候,如果你還願意,我們再來合作。」
求職者:「沒關係。」
我:「真的很抱歉。」

談薪水,雙方要有正確期待

維持戰馬的戰力,得有上好的草料;維持高手的投入,需要持續不斷的燃料。燃料雖然不見得100%直接等於薪資,燃料還可以是:成就感、名聲、社會地位、學習、鍍金的履歷、下一個工作的跳板,甚至自我實現⋯⋯但當這些東西無法被滿足的時候,大多數的人會轉而對最基本面(如:薪資)的要求提出更多,且感到不足。

而薪資對大多數人而言,其意義不單純只是「錢」多少,還有被重視、安全、自我價值、被認同、被期待的程度。

此篇文章,關於談薪水這件事,我想談的重點是:雙方都必須有「正確期待」。求職者願意接受低薪,不一定是悲劇。會造成互相傷害的,多半是雙方一開始的「期待設定」有落差。像是一方帶著高期待,另一方卻帶著不得已的無奈心情接受。

如果用人的人、被用的人,都能夠替自己的決定設下「正確期待」,且這份期待能落在「雙方的交集」上,才能在合作關係中找到舒服平衡。那麼,我相信,就算不用像Netflix執行長海斯汀(Reed Hastings),對骨幹成員給出該職位業界最高的薪資,也能有好的合作火花。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

責任編輯:李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