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頓商學院教授亞當.格蘭特(Adam Grant)在新書《隱性潛能》中指出「品格不是一種意志或行為,而是一套技能。」

意思是,即使已經是三十歲以上的成人,依舊能重新培養品格。而且,一個人只要能改變品格,就能改變自己的命運。那這個觀念,是否也可以套用在企業,創造競爭力呢?

然而,很多人聽到「成為一家有品格的企業」,可能會先狐疑,這是不是美化形象的大外宣?講到「打造有品格的團隊」,更暗想老闆是不是要道德綁架員工?

到底,什麼是「企業的品格」?

中原大學企管系副教授李明彥指出,如果企業行事符合自己宣稱的價值觀,例如「誠信正直」、「創新」等,就是一家「有品格的企業」,這家公司的員工,也就是「有品格的團隊」。

不同於企業社會責任,更強調主動性
它能創造品牌差異化、成攬才關鍵

這和過去所說的企業社會責